大爷砸断公用楼梯,扬言想上楼给我50万,
「本文来源:西部新影像」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会选择到城市里面买房子,因为城市的发展速度跟村子里面相比要快得多,往往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不仅如此,城市里面的配套设施也比较完善,像教育、医疗等都比较好友一点,城市的就业机会也比城市里面高很多,所以很多人为了方便都会选择在城里买房。可在买房子的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人好不容易耗尽半生心血,在城市里面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房子,可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入住,相信对于所有人来说,这就是最闹心的事情了,特别是当你遇到一个不讲理的邻居时,今后会有数不清的麻烦。 大家都知道,在过高速的时候会有高速费,在商场里面停车的时候会有停车费,住房有物业费,可在河北一个小区里面,一个大爷霸占着楼道好几年,说要想上楼必须先交50万的过楼费。为了阻挡大家上楼,他直接将楼梯给砸了,将单元楼口给封了起来,导致上面的十几家住户有苦说不出,有家不能回,一家住户表示,自己房子已经买了将近5年了,现在也不能装修,连进都进不去。可大爷对此丝毫不在乎,他觉得自己楼道是他们家的,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甚至口出狂言说:“你们都不要管楼梯是谁砸的,反正这地方是我们家的。”让人很是无奈,不仅如此,他还对前来调解的记者出言不逊,说:“你敢动我试试?”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个豪横的老大爷为什么要这么做,又为什么说出本该属于公共区域的楼梯是属于他们家的,这背后又有着怎么不为人知的故事?小区的物业为什么对这件事情不管不顾,任其发展了5年之久。人们在城市里面买房子的意义很多都是为了方便自己跟家人,但谁能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之前业主就曾联合将老人告上法庭,最终判决结果是楼梯间属于公共区域,判决大爷尽快修复楼梯,为此双方几次对簿公堂,但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处理方法,双方都是有苦说不出,大爷也认为自己是被逼无奈。 据悉,事情发生在石家庄紫御花园,砸楼梯的大爷姓陈,陈大爷是住在一楼跟二楼的住户,房子是拆迁的时候开发商赔偿给陈大爷的,可他跟楼上的住户都没有直接矛盾,为什么要将三至七楼之间的楼梯全部拆掉,甚至还给他们开口要50万呢?在楼上几家住户口中,陈大爷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他就是想用道德绑架的方式,让大家都给开发商施压,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归根结底还是陈大爷跟开发商之间的矛盾。 原来,开发商跟陈大爷当时签订了一份拆迁补偿协议,按照双方当时的要求,开发商需要赔偿陈大爷一、二层,协议上明确指出,房屋的长度应该为6.5米,陈大爷一家也接受了。可在交房之后,陈大爷对房子进行了测量,其屋内部长度再加上楼道的长度,一共加起来才正好6.5米,陈大爷自然就不愿意了,直接将楼道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私人空间。 一开始,楼上的住户跟陈大爷商量的结果是赔偿他们20万,但陈大爷临了之后又变卦了,将价格加到了50万,之后几家住户就跟陈大爷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后来,陈大爷就直接将一楼的单元口给封了起来,还将上楼的楼梯给砸了,在记者到达现场的时候,只能看到几根残留的钢筋。陈大爷的行为也导致楼上的住户虽然买房多年,但大家都没有住进去,一直是有家难回,有一家住进去的每天一家人只能爬梯子从窗户上进去,不管男女老幼,都只能从楼梯上进去,为此还闹出了不少事故,老人被摔伤、孩子上下学都是问题。 楼上其中一位住户周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在这里买房子已经5年了,但5年的时间不要说住进去了,就连装修都不成,虽然说各种手续是齐全的,但就是进不去,让人很是无奈,一楼的陈大爷简直太过分了,本来是他跟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现在却导致整栋楼的住户都不能进房间,像这种自私自利、专横跋扈的老头实在少见。 住在4楼的王大姐是现在唯一一个住在房子里面的人,但她们一家人的回家之路也是历经坎坷,每天需要从相邻的单元平台上到3楼,然后再通过爬梯子进到自己家里面,有苦难言,老人曾因为爬梯子摔成了腿骨错位,在家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之后,老人一旦回去就很少出门了,但孩子却需要每天上学,每次看到孩子背着书包还需要爬梯子的时候,都是说不出的心疼,生怕他也出点什么意外,但这么做也是无可奈何。 王大姐表示,自己一家人为了买房子已经花了不少积蓄,现在每月还要还好几千的房贷,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再去外面租房子了,现在就算是想要把房子卖了然后换一个,因为陈大爷的事情也没有人敢要,所以一家人只能就这样在房间里卖弄住着,没有任何办法。 跟王大姐经历相似的还有家住6楼的李先生,他表示自己买房子本来就是为了方便孩子上学,现在这个房子不能入住,那以后接送孩子还是要跑很远,自己买房子的意义就不在了,现在房子是买了,每个月还要偿还月供,可自己一家人却住不进去,要是在附近租住,每个月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承担不起了。 为了能早点解决这个问题,大家找到了相关记者,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事情,能让自己早点回家,希望陈大爷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随后,记者跟着楼上的住户一起到了陈大爷门前,双方一见面就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楼上的业主指责陈大爷自私,可陈大爷也不甘下风,他称自己是有合同的,坚持表示楼道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陈大妈还拿出一份协议,让业主去找开发商协商,其他业主也不甘示弱,他们表示之前已经同意大家一起赔偿陈大爷20万,可谁曾想陈大爷又涨到了50万。 陈大爷他也很固执地表示,已经拆除的楼道就是自己家里的私有财产,再加上自己在建房的时候也不知道楼上还有5层住户,所以陈大爷表示不管怎么说自己都不会妥协的。随后记者联系了开发商,但开发商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的,他们只说当时房屋已经正常交接了,陈大爷的破坏只能说是他的个人行为。 对于这件事情,小区的物业部门则表示,自己也不是执法部门,只能说安排陈大爷跟其他住户之间见面协商这件事情,要是协商不成功的话自己也没有办法。也正是开发商跟物业之间都是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这才导致陈大爷跟楼上住户矛盾激化,其他住户也是有家不能回。 其实陈大爷在第一次将楼梯给砸了的时候,楼上的业主已经将他们告上法庭,当时法庭的判决结果是楼梯间属于公共区域,陈大爷算是非法侵占公共区域,不仅如此,法院还让陈大爷尽快将楼梯恢复原状,后来陈大爷也短暂的将楼梯修好了。可好景不长,后来陈大爷又将楼梯给砸毁了,他觉得自己很吃亏,没办法楼上的业主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次判决结果跟之前一样,但陈大爷一直没有照做,无奈之下业主才求助了媒体。 这次的矛盾很显然就是小区楼梯过道的归属问题,陈大爷认为自己有合同,就能将楼道归为己有,但他不知道的是,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按照《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楼道属于房屋的公共设施,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管理企业都不能擅自占有,损害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否则就是侵犯相邻权的违法行为。 还有陈大爷拒不配合法院判决的事情,法院可以对其采用司法拘留等手段对他进行警示,督促其配合相关法律执行,要是他还是拒不执行的话,陈大爷很有可能会因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希望他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要一味固执己见。同时,他砸毁楼梯的行为还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也属于违法行为。 像陈大爷这种情况,其实他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他本身也是一个受害者,毕竟涉案小区的开发商在设计和建造之初明显是图一时方便而耍了小聪明,导致陈大爷在认识上产生了误区。所以说,陈大爷可以用手中的合同,在不侵害他们利益的情况下,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他们做出相应赔偿,但不应该用害人害己的方式维权。 在此也借这件事提醒大家,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希望陈大爷能早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免得将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也告诫广大开发商,不要耍一时的聪明,不然也将是害人害己,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事情! 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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