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方式)直属事业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消防验收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消防工程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五)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条件;(六)身体健康;(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3月3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七)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验收工作的。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方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详见附表。四、招聘程序(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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