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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石家庄市医保系统将于年4月30日18:00起停机

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石家庄市医保系统将于年4月30日18:00起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5月21日8:00起新系统上线试运行,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为保障全市参保人员正常就医需求,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发布注意事项提示,就医保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手续办理、慢病认定、就医费用报销结算等问题进行全面解答。

市域内医保协议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

(一)定点门诊慢特病用药治疗人员,系统切换期间需要开药的参保人员,可在年4月30日前,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药。依据病情,最长可以取一个月药量。系统切换期间开药、治疗的,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二)住院治疗人员,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医保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结算。

(三)危重抢救患者,门诊治疗可先现金垫付,待治疗结束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认定报销。

如有特殊情况,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与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处理,并向参保患者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一)异地就医入院。停机期间,无法通过平台备案的,可直接去异地办理住院手续,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

(二)异地就医出院。参保人员市域外就医,如需要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如在停机期间已经在就医地完成出院结算的,到石家庄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相关医疗费,报销时需提供收费发票、费用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单位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停机期间,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时,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均按正常办理备案人员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三)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停机期间,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不能正常变更,可在系统恢复后办理。

特殊病和特殊药品的认定备案

(一)对符合特殊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已下放到协议医疗机构认定的特殊病种,由认定医疗机构按照流程先进行认定;在新系统切换启用后,由医疗机构医保科按照《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特病申请表》)的认定结果,再集中补录备案信息。需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及异地安置、外地长期居住人员的特殊病认定,由主管医师按照流程先进行评审并填写《特病申请表》,待切换平台成功后,参保人再持《特病申请表》等相关病历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录备案信息。

(二)对符合使用特药的参保人员,由特药责任医师按照流程先进行评审(估),并填写《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备案表(评估表)》(以下简称《特药备案表(评估表)》),由医保科完成审批;待切换平台完成后,参保人持责任医师填写的《特药备案表(评估表)》等相关病历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录备案信息。

慢性病认定

自4月30日起,慢性病认定暂停。同时“石家庄医保”APP等慢病申报平台暂停使用,申报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生育保险

平台切换期间生育医疗费用暂停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录入结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外地经办机构寄达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向参保单位正常发放,所有收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整理造册,待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后依序办理;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开函申请、接续业务,在平台切换期间,暂停办理,待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后将正常办理。

职工参保登记业务

平台切换期间暂停办理单位新参保、参保登记、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平台切换后,征缴期模式另行通知。

意外伤害

系统切换期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暂停结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录入结算。

邢台

系统切换!邢台市各项医保业务暂停办理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要求,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暂停办理。

年4月25日18时起,全市税务部门暂停所有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申报征收工作。5月8日8时30分起恢复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工作,医疗保险费申报征收恢复时间与医保部门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时间一致。

因本市现有医保系统与社保系统采用“多险合一”系统部署,受此次医保系统切换影响,人社部门于年4月30日18时暂停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办理,年5月8日8时30分恢复业务办理。

年4月30日18时起,邢台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预计停机三周后上线测试运行,分级分批恢复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根据系统切换进度会予以调整。届时,将通过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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