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出台新政策,看看和你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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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如下: 1.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元; 2.风心病元; 3.肺心病元; 4.心绞痛元; 5.心肌梗塞元; 6.各种慢性心力衰竭元; 7.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元; 8.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元; 9.肝硬化元; 10.慢性肾炎元; 11.肾病综合征元; 12.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元; 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元; 14.系统性红斑狼疮元; 15.癫痫元; 16.精神障碍元; 17.活动性肺结核元; 18.帕金森氏病元; 19.重症肌无力元; 20.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元。 注: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元。 具体认定流程认定材料的准备 NO.1领取慢性病认定表 登录医保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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