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在业务所在地应当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并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资质范围、办公地点、维护保养人员、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报业务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备案。”备案流程 点击下载:《石家庄市电梯维保单位备案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份备案单位留存。 携带《备案表》及以下资料到市市场监管局(槐中路办公区)二楼办理

1.维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维保单位许可证书复印件;

3.维保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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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槐中路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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