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解除机动车限号其他地市呢
石家庄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受冷空气和降雨影响,预计今天下午污染物浓度将逐步下降,下午到夜间空气质量转良。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于4月8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接此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执行到位。 年4月8日 保定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公告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施方案(-)》的要求,保定市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年4月10日至年7月9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3和8、4和9、0和5、1和6、2和7,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年4月6日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结合中国环境总站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建议,预计4月4日-6日邢台市气象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重污染过程逐步加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年4月4日零时起邢台市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预警升级为橙色(II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II级应急响应措施: 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残疾人专用车、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学校校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祥和大街、龙岗大街、东华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3日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应急办温馨提示:经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测站和PM2.5专家小组会商,预计4月2日至6日,廊坊市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将达到重度污染,且可能出现1天严重污染,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从4月2日零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号措施为:非营运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时段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唐山 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唐山市气象条件逐步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逐步结束。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7日22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唐山市人民政府 年4月7日 限行如有变化,请以最新消息为准! 还有这些方法可以快速获取最新限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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