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部署,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际,我局决定采取“明确业务类型办理渠道、属地管辖就近办理、总量控制均衡业务、提前预约避免聚集”的模式,自年3月10日起,有序恢复车驾管系统人工窗口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恢复市、县两级车管所人工窗口业务办理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实行提前预约、属地管辖的模式,经办人凭网上预约记录或电话预约登记的身份证原件,到相应的市车管分所(含裕翔南、友谊北警务站车管业务窗口)和县(市)车管所办理,跨属地管辖区域或无预约记录者恕不受理。

车管所第一分所(桥西区新华西路号):办理新华区、桥西区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车管所第二分所(裕华区南二环与东二环交口):办理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各县(市)车管所:办理本县(市)区域内车驾管业务。

02

恢复机动车检验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社会服务机构人工窗口业务办理

实行提前预约、就近办理的模式,经办人凭网上预约记录或电话预约登记的身份证原件,到相应社会服务机构办理车驾管业务。机动车检验机构仅办理冀A牌照机动车检验业务。

03

继续推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办理

鉴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封闭场所、人员高度集中的业务性质,原则上待疫情解除后恢复办理。满分学习、审验教育等业务,具体恢复期限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另行通知。其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不予处罚。

04

倡导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

继续大力倡导并全力支持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车驾管业务。车主可通过下载“交管”手机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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