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计划20
来源:凤凰网房产石家庄站 近日,石家庄地铁网站发布了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宫北路站,终至谈固北大街站,沿红旗大街、友谊大街南北向敷设,串联石家庄北站后,沿市庄路、光华路东西向敷设,全长约19.9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站6座。新建宫家庄车辆基地、红旗主变电所。工程总投资为.7亿元。 计划开工日期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年6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以下为公告全部内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宫北路站,终至谈固北大街站,沿红旗大街、友谊大街南北向敷设,串联石家庄北站后,沿市庄路、光华路东西向敷设,全长约19.9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18座,其中,换乘站6座。新建宫家庄车辆基地、红旗主变电所。工程总投资为.7亿元。 2.2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包括初步设计文件中载明的下述工程: 2.2.1主体工程 (1)车站和区间(包括车站及区间附属结构、出入段线、联络线)的土建工程、轨道工程、人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含乙购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及其他与土建相关的工程); (2)车辆段工程,含用地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含乙购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及其他与土建相关的工程)、轨道工程、厂区道路、绿化工程、厂区给水及排水工程; (3)车站和区间(包括车站及区间附属结构、出入段线、联络线)、车辆段、停车场工程,含用地范围内及OCC、公安分局、派出所内的系统设备安装(含乙购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及其他与土建相关的工程); (4)KV主变电站工程(含主变电站土建、装修、常规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间隔改造工程、外电源工程。 (5)招标人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它工程。 2.2.2配套工程 (1)与市政管线及道路等接驳工程; (2)与市政合建的人行过街通道工程; (3)出入口及广场(含绿化景观、配套设施等); (4)与主体工程紧密结合的物业开发工程; (5)与周边建筑接驳工程; (6)其它已列入项目概算的需乙方完成的工程; (7)招标人要求的为满足开通试运营必须具备的其它工程。 2.2.3施工前期准备工程:管线迁改恢复、交通疏解、道路破复、绿化迁移及恢复、交通设施工程(含公交站台)、市政或非市政设施迁改及恢复等影响主体工程施工的前期工程(甲方负责组织的除外,实施过程另行通知)。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甲方要求)”。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年6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土建、轨道、装修、机电安装等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受此条限制)。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2-:00至-12-2: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2-2: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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